关于申报2025年智能建制试点项目标通知
发布日期:2025-03-29 13:12
按照《关于加速推进福建省智能建制成长的工做方案》(闽建建〔2023〕13号),现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智能建制试点工做,相关要求通知如下?。
申报试点项目应为2025年正在建工程,项目试点内容参照《福建省智能建制试点项目手艺使用》(附件2)。《福建省智能建制试点项目立项申报表》(附件3)由企业填写后,送设区市从管部分审核汇总。各设区市汇总并构成清单后,于2025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厅。且IE内核9。0及以上。